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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告計算費用
作者:佚名 時間:2004-3-4 字體:[大] [中] [小]
廣告史告訴我們,廣告代理商報酬完全標準化是以三十年代開始的。代理商接受來自其投放廣告的媒介所給的傭金。傭金包括代理商撰稿和客戶服務費用。但最近幾年,代理商的報酬方法已不只是直接的標準的15%傭金。直接的15%仍然保留下來;但在某些情況下,有許多形式,例如,低于15%的固定傭金,根據客戶廣告費支出浮動計算法,客戶和代理商商定的酬金法,績效決定傭金法,根據人工計算酬金附加利潤法,等等?傊,目前廣告代理商報酬方法,有許多形式,但主要的是兩種基本形式:傭金(commission)和酬金(fee)。
1、媒介傭金 傳統的15%傭金仍然是代理商收入的基本形式,特別是對于中等預算的業(yè)務來講。客戶和代理商也可商定一個低于15%的固定費率,這一般適用于大預算的業(yè)務——預算越大,代理商的費率就越低。按照浮動傭金協議,代理商根據一定的廣告費開支接受固定傭金。超過這個開支水平,傭金就相應減少(例如,客戶第一次開支2000萬美元,可以是14%傭金,第二次開支1500美元,傭金就可能是7%了)。這和變化形式是無限的。
2、制作傭金 加價(markup),代理商制作業(yè)務(所有的外部購買,如排字、攝影、插、印刷、電視廣告制作等)向客戶收取成本加上傭金——17.65%是標準。
3、酬 金 經常,15%傭金不足以使代理商得到合理的利潤。例如,代理商服務一個小客戶可能比服務一個大客戶付出更多。代理商可與客戶商議收取一定的酬金。有時,代理商吸取傭金后再加上酬金。這也有多種選擇。成本酬金,包括代理商服務這個業(yè)務的成本加上一個加價(markup);附加成本酬金,包括代理商成本和固定利潤;固定酬金,按照工作類型商定付費(例如,撰稿按每小時固定價格收費,美術設計按有關人員的薪金收費);浮動酬金,根據商定的金額計費。根據代理商和客戶的需要,酬金方法 也是多種多樣的。
4、績效酬金(performance fee)。以預先決定廣告績效目標來決定酬金。例如,廣告記憶度記憶評分(ad recall stores),單位銷量或市場占有率,都可決定報酬水平。如果代理商做的廣告工作達到這個目標,報酬就可以在15%以上;如果超出目標,可以給予代理商獎金達到20%的水平;如果不能達到目標,報酬就可能低于15%。
多數廣告代理商的目標是在各個業(yè)務上獲取20%的利潤,其中,包括人員和管理費用,加上凈利。Campbell公司總裁說:“客戶中有廣泛的共識,他們最終的利益,是他們的業(yè)務使他們的代理商有利可圖。精明的客戶認識到,這意味著有最好的人才去做他們的業(yè)務,他們能得到最好的服務。”
寶潔公司(P&G)原先付給代理商較高的傭金,希望以此提高廣告創(chuàng)作的質量。這種方法是在保持傳統媒介上的15%傭金費率之外,P&G也為推廣手段(如超市購物率)所做的創(chuàng)造性工作,以及另外選擇的媒介(如控制發(fā)行量的雜志)的廣告付15%傭金。新產品開發(fā)的酬金也增加了。這個行動對代理商業(yè)務是有重大意義的,因為它將推廣工作與常規(guī)媒介一視同仁,同樣可獲取傭金。